常见问题

流水多少被定为帮信罪?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23-06-20 浏览:70

一、流水多少被定为帮信罪?

帮信案件的流水在二十万元以上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帮信罪,具体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帮信罪关联罪名怎么判?

涉嫌犯帮信罪关联罪名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帮信罪关联罪名包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具有信息发布、即时通讯、支付结算等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批量前述互联网账号密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条数,根据查获的数量直接认定,但有证据证明信息不真实或者重复的除外。

2、伪造身份证件罪

在网上注册办理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时,为通过网上认证,使用他人身份证件信息并替换他人身份证件相片,属于伪造身份证件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以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

3、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在网上注册办理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时,为通过网上认证,使用他人身份证件信息并替换他人身份证件相片,属于伪造身份证件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以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

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以下列方式之一予以转账、套现、取现,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1)多次使用或者使用多个非本人身份证明开设的收款码、网络支付接口等,帮助他人转账、套现、取现的;

(2)以明显异于市场的价格,通过电商平台预付卡、虚拟货币、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游戏装备等转换财物、套现的;

(3)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 “手续费”的。实施上述行为,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帮信罪属于省级案件吗?

1、帮信罪不一定属于省级案件

我国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分为四级,分别是基层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一般的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如果是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可能会判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一审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一审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2、帮信罪交不起退赃,法院在确定最终的刑事处罚时,就不会考虑嫌疑人具有悔过表现,判决不会从轻。

赃款赃物的性质,只能够由国家授权的特定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决来确定,这是认定赃款赃物在程序上的决定性要件。

在刑事方面,假如不退,就不会考虑嫌疑人具有悔过表现,判决不会从轻。在民事方面,假如是刑附民法官可以判决民事裁决要求限期退,若非刑附民被害人也可以民事诉讼要求下达民事裁决。

法院确定帮信行为人是否犯帮信罪的时候,不仅需要看流水,也需要看获利金额。对于无法确定流水、也无法确定获利金额,但是已经明确为三个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助的,一般会认定帮信罪的罪名成立。对流水多少被定为帮信罪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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