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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咨询:离婚了还能追诉前夫重婚罪么?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20-08-19 浏览: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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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了还能追诉前夫重婚罪么?

离婚了还能追诉前夫重婚罪,追诉时效是五年。

法律依据:《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行为如何认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民法典》(2021.01.01生效)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规定。在适用这一禁止性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我国的婚姻关系不允许第三方存在,若是在已经与其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又与其他人再次办理了结婚手续,或者是虽然没有办理,却是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此时也构成了重婚罪。配偶在发现重婚的实施存在的,那么就可以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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