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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信息网络诽谤罪立案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21-12-17 浏览:158

一、利用信息网络诽谤罪立案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网络诽谤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一般来说,中国有关网络诽谤的民事侵权成立,须具备以下个要件:

1、要有损害行为。就是指行为人为通过网络传播了有损特定人名誉的文字、图片或语言。

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行为人明知传播内容必然或可能会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却希望和放任结果发生的,为故意。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为过失。

网络诽谤通常会对他人的名誉权造成损害,因此网络诽谤的民事责任往往也就是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综合上面的说的,利用网络而诽谤他人,这种行为是会让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失,只要所发布的信息被他人点击到法律所规定的次数,那么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案件的情况来,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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