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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身份证件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22-10-12 浏览:92

一、买卖身份证件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伪造、变造的次数多、数量大的;非法牟利数量大的;因他人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进行犯罪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不论结果如何。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加重处罚。

二、伪造身份证件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居民身份证管理制度。

(2)身份,表明一种关系,即与其他人或组织之间的关系。

(3)居民身份,则表明其与国家、一定的地域和行政管辖范围存在的确定的联系,因而国家通过居民身份证制度来使这种关系形式化,从而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居民身份证能起到证明身份的作用。

(4)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流动日益频繁而呈规模化的趋势,居民身份证制度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这是户籍制度所不能代替的。

(5)妨害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国家对居民身份证的制造、使用、监督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

(1)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2)伪造是无身份证制作权的人制作虚假的居民身份证;变造,指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在真的居民身份证上进行变更,改变姓名、年龄等事项内容。

(3)居民身份证,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印制、管理、颁发的,发放给境内的年满l6周岁中国公民以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3、主体要件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有居民身份证制作权的人制造虚假的居民身份证是否构成本罪,应做进一步分析。

(3)有居民身份证制作权的人在其职权的范围内,经过合法手续制作居民身份证的,即使内容虚假与真实情况不符,仍不失为真身份证,因而不属伪造、变造。

(4)但如果这类人员超越自己的职务范围,违反有关程序制作居民身份证即属伪造。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并希望将意欲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伪造、变造出来。

我国的公民的身份证是用来证明公民身份信息的重要凭证,并且身份证件作为我国的国家机关的证件来说,只有国家机关才有权制造、发放,如果行为人不仅仅伪造身份证、还存在买卖身份证件的行为,此时是会被人民法院加重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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