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构成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怎么处罚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22-10-12 浏览:96

一、构成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怎么处罚?

我国没有走私国家物品罪,相关的罪名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三、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辩护律师怎么收费?

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辩护律师不是法定的,主要和以下因素有关: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由此可见,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的,刑事处罚标准是法院结合犯罪情节确定的,事实上,犯罪嫌疑人想要争取较轻的刑事处罚的话,就应该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最好能主动投案自首,对于投案自首的嫌疑人,一般都会从轻处罚。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成都刑事律师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以上关于构成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怎么处罚的刑事法律问题,由成都刑事律师收集整理,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帮助。实际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刑事律师。

联系方式

电话:13980054522

邮箱:lawyer.huyun@163.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3层

Copyright 2019 成都刑事律师网 Design by 成都律品科技

电话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

13980054522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