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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3000万怎么处罚?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22-10-15 浏览:132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3000万怎么处罚?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

(1)贷款数额达到50-100万的,属于数额巨大;

(2)贷款数额达到300-50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3、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界限是什么

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1)行为对象不同。前者是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后者是向关系人发放贷款。

(2)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而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3)构成犯罪的具体标准不同。前者要求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后者要求构成较大损失的就可以构成犯罪。

三、违法发放贷款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是什么

1、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违法发放贷款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是: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是一般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而非法发放贷款的行为,其造成的损失一般指经济损失;后者则只表现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其造成的损失可能是经济损失,也可能是人身伤亡,还可能是严重的政治影响等。

(3)主体要件不同。前者的主体是我国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是一般的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不能成为主体要件。

违法发放贷款罪需要按照金额的大小还有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违法发放贷款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包括侵犯的客体不同,客观方面表现不同,主体要件不同,和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行为对象不同,构成犯罪的具体标准不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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