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走私普通货物是什么罪?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23-01-24 浏览:96

一、走私普通货物是什么罪?

走私普通货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偷逃数额较大的关税的行为。该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具有行为的直接故意,不能是间接故意或过失心态。根据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行为方式的具体不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可以区分为相应的不同的类型。

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走私普通货物罪属结果犯。依照向关法律的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罪的起刑点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这是区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罪的界限。

相对以特定对象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淫秽物品罪等而言,走私普通货物罪的行为更为复杂。如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关税,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往境内销售牟利的变相走私行为,是否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则应认真分析其构成条件,只有同时符合下列几个条件的才可能认定为构成其罪:

(1)由于牟利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的进口货物、物品;

(2)销售行为未经海关批准;

(3)未补缴应缴税额;

(4)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补缴的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条件如有一个或多个不能成立,就不能认定为犯罪,如虽然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补缴了关税的;虽然未补缴关税但是在海关批准下才在境内销售特定减税、免税货物的;或者既未经过海关批准又未补交关税,且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不是出于牟利的;等等,就都不能认定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二)走私普通货物罪与其他走私罪之界限

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对象不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对象是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和物品。而其他走私罪的犯罪对象均为特定。随着实践的发展,单个走私罪的增加,走私普通货物罪的犯罪对象将进一步缩小。

走私普通货物的行为属于构成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这种犯罪行为会对我国的经济秩序以海关秩序都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因此结合涉案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造成后果的恶劣程度的不同,是会对犯罪嫌疑人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决定的。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成都刑事律师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以上关于走私普通货物是什么罪?的刑事法律问题,由成都刑事律师收集整理,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帮助。实际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刑事律师。

联系方式

电话:13980054522

邮箱:lawyer.huyun@163.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3层

Copyright 2019 成都刑事律师网 Design by 成都律品科技

电话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

13980054522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