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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三种行为方式有哪些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23-02-18 浏览:94

一、挪用公款罪的三种行为方式有哪些?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公款罪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4、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三、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四、挪用公款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挪用公款罪的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挪用公款罪的三种行为方式会影响最终的量刑标准,如果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不论挪用数额是多少都可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达到法定立案标准的才可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罪最严厉的处罚是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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