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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追不回来怎么办?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23-02-18 浏览:69

一、挪用公款追不回来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挪用公款还不起的,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构成犯罪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同时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制度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即国有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资金。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公物亦是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而除此之外的其它公物则不包括在内。

(二)客观要件

挪用公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1、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下列三种情形:

(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2、挪用公款罪三种不同情况的认定及处罚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嫖娼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明知使用人用于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3、挪用公款数额的计算

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4、“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的含义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

(三)主体要件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四)主观要件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其目的是暂时非法占用公款。

挪用公款的行为是会让国有公司或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失,只要在挪用了公款之后三个月内未归还的,那么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结果来进行判定,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所以,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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